共建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逻辑关系、现实基础与实践进路

2026-01-07 19:53   来源: 互联网

引 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将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这一部署将美丽中国战略纳入国家战略体系,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强国战略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统筹谋划与协同。在政策逻辑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绿色发展”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并将“文化自信”上升为社会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柱,体现出生态文明与文化复兴的双向驱动关系。这一战略安排不仅回应了国家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生态安全与精神文明的双重需求,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文化与生态治理中的制度优势。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共建,已成为新时代推进文化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命题。

在思想源流上,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并将其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总体布局,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则实现了理论与制度层面的深化,形成了从理念共识到顶层设计的系统转化,标志着文化强国战略与生态文明战略由并行布局迈向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当前,国内学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的理论研究已成果丰硕,涵盖生态制度创新、绿色发展模式、生态文化传播等多个层面,但鲜有成果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美丽中国战略作为系统一体的研究对象加以深入探讨。现有文献大多聚焦于生态文明的技术路径与制度改革,以及文化传承的价值逻辑与传播机制,尚未形成关于二者协同机制的整体分析框架。事实上,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在价值目标、政策实践与社会效益层面具有显著的内在一致性,二者共同指向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文明形态与治理体系的深度优化,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文化与生态两个维度上的制度创新与文明引领。基于此,本文聚焦“十五五”时期关于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选取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共建关系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两大战略融合发展的逻辑理路、现实基础与实践路径,探讨其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所形成的价值共振与制度创新,为新时代文化强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启示。

一 、共建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逻辑关系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分别承载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使命,其本质体现了国家在文化传承与生态治理领域的双重战略部署。为此,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不仅是实现文化强国与生态强国目标的必要路径,也构成了构建“文化生态中国”的内在逻辑与战略必然。

(一)战略目标的协同推进与融合发展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分别诞生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之中,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两大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战略规划层面,国家文化公园是新时代加强中华文明传承体系建设的重要空间载体,以系统性保护、活化利用和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根本任务,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工程。而美丽中国战略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目标,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制度保障,推动社会转型与绿色文明升级。尽管二者在细分领域各有侧重,但其根本目标均指向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这种目标一致性并非偶然,而是深植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以文化人”等中华文化哲学智慧中。在传统中国的宇宙观与人地关系观中,文化从来不是脱离生态而独立存在的精神范畴,而是与自然、制度、社会结构深度耦合的存在。冯天瑜在其著作《中华文化生态论纲》中指出,人类的文化创造是消费活动与生产实践的整合,而消费与生产都在环境提供的资源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中进行。因此,某一民族或国度的文化格局及走向,并非由少数圣贤先验式地设计出来,而是该民族或国度在特定的生态系统中累代实践,积渐而成的。这一观点认为,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制度演化的路径依赖以及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是共构的,不可分割。由此可见,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建设的协同推进,并非简单的领域叠加或政策配套,而是体现了文化-生态-制度深层次互动的国家治理逻辑。这一协同在本质上是一种文明发展范式的迭代更新,也是以整体主义、关系论和系统观为基础的中国式现代化路径的集中体现。

此外,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断演化,文明发展的价值观正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单一导向,逐步转向兼顾生态韧性、文化多样性与社会包容性的复合型模式。在此背景下,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不仅回应了当代发展范式的转型需求,更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价值整合能力与文化生态自觉。比如,长城、大运河、长征等国家文化公园不仅承载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而且通过生态修复工程、绿色旅游开发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转化为引领区域绿色转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多功能平台。这种“文化为魂、生态为基”的空间形态与治理模式,不仅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性,也提升了中国在生态治理与文化传播方面的国际影响力,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提供了中国经验与东方智慧。

(二)政策体系的协同设计与制度保障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文化强国战略的全面推进,国家逐步构建起生态文明与文化治理双轨并进的制度体系,推动文化资源与生态空间在物理层面的重合。在制度保障层面,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已被纳入多个纲领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之中,实现了在政策目标、空间规划、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对接。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在有关国土空间规划、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文件中,均提出要强化文化空间资源与生态空间资源的联动治理,推动实现文化空间嵌入生态格局、生态修复支撑文化保护,从制度框架上完成文化与生态的“合图共绘”。

在空间治理方面,文化公园与生态保护地正形成“空间复合、功能融合”的制度体系。美丽中国战略通过“三区三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构建起自然资源分区治理格局,而国家文化公园选址与规划遵循“生态优先、文化集中”的原则,推进文化走廊与生态廊道的协同部署。比如,大运河文化带、大别山文化区、长江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均实现了文化廊道与生态带的共构。在政策工具方面,国家文化公园广泛引入了包括负面清单管理、生态补偿机制、文化保护缓冲区制度等多种制度性工具;美丽中国战略也推动了绿色GDP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如“生态银行”“碳计量体系”)的制度构建。二者在政策工具选择与制度嵌套路径上呈现出由分离走向融合的趋势体现了其政策体系之间的协同性与趋同性,为文化与生态共建共治提供了制度通道与实践接口。

在协同治理方面,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涉及文化、旅游、生态、国土等多个领域,为此党中央逐步建立了“跨部门协同+属地管理+专家支撑+公众参与”的政策协作模式。比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系列规划明确提出了跨部门、跨区域、跨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将文化、生态、交通和旅游深度融合,强调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的协同推进。与此同时,美丽中国建设引入了生态文明督察与地方绿色政绩考核制度,推动形成中央统一部署、地方主动作为、社会广泛参与的良性治理格局。这二者在政策体系上互补互促,共同构成了新时代生态与文化协同治理的制度生态系统,为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文化与生态的双重价值实现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并非两个部门之间的功能协同或资源配置的交叉重叠,而是根植于中华文明深层价值体系与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的融合实践。从本质上看,两大战略并非技术理性驱动下的政策“拼接”,也不是工具层面的简单联动,而是体现出文明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互补,以文化与生态协同的整体路径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作出回应与创新。在价值体系层面上,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分别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价值的精神性向度与生态价值的自然性向度。前者致力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整体性保护、活化利用与创造性转化,构建具有历史纵深、文化象征与精神引领功能的“文化空间”;后者则以生态保护为制度核心,通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导向,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安全与可持续治理,构建系统性、可持续性与生态伦理导向的“环境空间”。二者所蕴含的价值目标虽有所侧重,但在哲学底层逻辑中却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这一价值整合的根本逻辑,正体现了中华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文化即生态”的宇宙观与社会观。在这一观念体系中,自然并非作为文化的他者而存在,文化也并非脱离自然的抽象产物,而是与生态系统、地理环境、制度结构共同构成一个动态演化的文明共同体。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深度融合,正是对这一哲学传统的当代表达,也是对天地-人-文化统一结构的制度性呈现与空间化实践。

在文化与自然互动层面,国家文化公园并非将文化遗产孤立于生态背景之外,而是通过文化廊道、生态走廊、主题景观、红色地标等空间载体,将文化价值植根于生态空间之中,使文化表达具有地理依附性与生态感知性。与此同时,美丽中国战略在生态治理过程中,也并未忽略文化维度的嵌入,而是通过生态文明教育、绿色伦理传播、生态文化创意等方式,将生态保护转化为社会认同与公共价值的传播过程。由此,文化与生态不仅共享空间,也共享意义,构建出文化-自然-社会复合型价值链条,推动生态文明从生态技术性转向生态文化性与精神性。比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在保护红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将雪山、草原、河流等典型自然地貌纳入空间统筹与景观设计逻辑之中,营造出兼具革命历史象征意义与生态景观美学特征的沉浸式公共空间。这一空间形态既保留了红色文化的精神原点,也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化表达与现实生态修复的深度联动,体现了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在国家空间治理中的融合性、情感性与战略性。

在公共价值层面,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共同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时代命题。前者以历史叙事、空间仪式和文化认同为载体,重塑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与价值信仰,彰显国家软实力、民族精神与文化共同体的象征意义;后者则通过生态修复、绿色空间建设与自然福祉提升,回应人民对生态宜居、绿色生活与环境正义的核心诉求,体现出国家在物质层面的承诺与伦理层面的引领。两大战略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双重价值支点与公共空间平台,使国家发展超越了单一的经济增长逻辑,迈向文明形态的整体跃升。在全球格局深度调整与社会认同多元裂变的背景下,文化与生态的融合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优化的重要方向,也是应对全球认同危机与精神危机的制度性回应。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中华文明传承体系的空间化表达,依托对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集中展现了中华文明在历史延续、文化包容与社会共享等方面的整体特征,成为强化国家文化认同与提升软实力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美丽中国战略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通过构建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与绿色治理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全球生态治理体系中不断增强中国的制度话语权与治理影响力。由此,两大战略分别从文化价值体系与生态制度体系两大维度,形成了应对全球文明转型的“中国方案”,既突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垄断,又为实现多元文明共生、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格局提供了实践范式。

二 、共建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现实基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深化贸易、投资、产业、人文务实合作,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等领域合作新空间。”当前,我国正处于多重结构转型交汇的关键时期,传统与现代交织、内生动力与外部机遇相互叠加,文化空间的多元互动与数字技术的跨界融合日益深化。在此背景下,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建设,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形成深度的内在联系,更体现了二者协同推进的巨大潜力。尤其在“十五五”时期,二者的共建共荣深刻体现出我国独特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

(一)政策支撑与资源配置的统一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首先建立在政策体系高度耦合与资源配置统筹优化的制度基础上。在国家战略层面,两大战略已被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架构之中,构成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支点。2021年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主动衔接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标志着我国文化与生态融合发展已从理念倡导进入了制度化实施阶段。

在地方实践层面,各地基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战略部署,将“文化与生态共建”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比如,北京、浙江、江西、福建等地区,已建立涵盖文化旅游、生态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金融等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推进体系,实现了文化空间保护、生态资源修复与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的联动发展。部分地区还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文化生态专项基金等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有效提升了文化与生态融合治理的财务保障与制度韧性。比如,河北省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纳入地方性立法体系,通过《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明确责任分工与保护边界,实现了文化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统筹治理;浙江省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之势,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将“文化复兴+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理念,成功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万工程”模式,并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此外,在项目资源配置方面,党中央不断完善跨部门统筹的政策设计框架,逐步构建起以中央财政主导投入为引领、地方政府配套投入为支撑、社会资本多元参与为补充的复合型财政投入体系,为文化与生态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比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采取“文化+生态”双专项融合模式,在实现水系生态修复的同时推进文化景观的整体展示,显著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协同水平。在制度创新方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来,国家层面不断推动“文化+生态”联合试点工程。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数字文物工程、三江源地区的文化与自然融合示范区等,这些试点项目不仅整合了财政资源、数字技术与生态治理工具,还通过制度嵌入与平台搭建,为实现文化与生态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二)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的整合

在当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以“多规合一”为核心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为文化资源与生态要素的有机整合提供了契机。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明确提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要求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区与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实现文化与生态空间治理的一体化推进。这一规划逻辑鼓励将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纳入生态红线、生态廊道及自然保护地的综合管理之中,体现了文化空间与生态空间在治理体系内部 的功能嵌合与规制协同。比如,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江西、贵州、四川等省份依托“红色生态文化走廊”路径,将革命旧址、纪念设施与原生自然景观、生态修复工程、水源涵养区域有机串联,在空间功能上实现纪念性、教育性、生态性与休闲性的多重叠加,形成具有综合功能和象征意义的文化生态共同体。这种空间耦合表明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整合已逐步由“形态重合”走向“功能协同”,由“物理并置”迈向“制度融合”,构建起以文化表达赋能生态治理、以生态修复承载文化记忆的实践机制,实现了文化与自然“共图共生”的空间格局。

另外,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深度依托于生态环境要素与文化资源体系的深度整合。在地方实践层面,各地已探索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文化空间价值相结合的评估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文化价值的生态嵌入与生态价值的文化赋能,实现两类资源体系的复合型转换与多重价值并举。比如,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将藏羌民族文化景观与岷江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挂钩,通过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体验的一体化运营,实现了生态资产与文化资产在产业链条中的协同开发。与此同时,数字技术为文化与生态资源的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动力。通过遥感监测、数字地图、三维建模、文化遗产信息化工程等手段,能够推动生态敏感区、文化遗产点、土地利用单元、气候数据等多源异构信息的集成分析,提升文化—生态复合空间的可视化管理水平,并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比如,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中,其生态预警系统与文化景观承载力监测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能够对游客流量与生态敏感度进行动态监测与智能调控,有效防范文化遗产过载风险,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科学性。

(三)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的推动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的协同推进,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和资源统筹上,更依托于基层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通常而言,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布局覆盖了文化资源富集与生态系统脆弱的交汇地带,如城乡接合部、革命老区、历史文化村落及流域走廊等区域。这些地区的居民既是文化遗产的延续者,也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其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与地方发展之间存在天然关联性与依附性。因此,地方社会的主动参与成为推动文化认同培育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动力。目前,全国各地的文化旅游景区不断探索参与式治理机制,逐步构建了覆盖文化保护与生态治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在规划制定、项目建设与资源监管等关键环节,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强化信息公开与民主协商,推动形成了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比如,浙江嘉兴运河沿线村落、江西于都长征遗址群、北京延庆八达岭社区等地,通过发动居民参与红色故事讲述、生态巡护、文化志愿服务和乡村文旅建设,形成了以“共建、共管、共治、共享”为核心理念的地方治理生态体系,充分体现了基层参与在国家战略落地中的基础性和创造性作用,为文化与生态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社会参与层面,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团体在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融合推进中发挥了制度性中介与功能性平台的作用。近年来大量环境公益组织、文化遗产保护团体、社区发展协会、青年志愿网络与高校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文化遗产数字化、生态修复、社区营造、生态教育与乡土文化整理等实践。比如,阿拉善SEE基金会在黄河源区推动社区参与型生态补偿机制,中华环保联合会等9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共同发布《社会组织积极建功美丽中国建设联合倡议书》,多所高校组织学生开展文化地图绘制与生态调研项目等,均有效实现了国家战略的地方化转译与社会化承接。同时,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治理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公众参与正呈现出平台化、数据化与网络化的新趋势。当前,部分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相关平台已逐步开放公众接口,推出了“数字地图标注”“线上生态监测”“文化遗产云展览”“游客承载智能预警”等功能,让公众成为生态与文化空间的共同记录者、守护者与传播者。比如,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中,公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上报文物保护线索、参与AR(增强现实)导览设计和文化符号征集。这种以技术赋能为基础的社会参与模式,不仅显著提升了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也增强了社会各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意识与治理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凝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绿色价值观念。

三 、共建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实践进路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在协同推进过程中,既体现了国家层面战略顶层设计的整体统筹,也展现出地方治理实践中的路径创新与机制探索。在两大战略目标趋同、价值逻辑互嵌的基础上,其共建路径主要集中于治理机制的制度重构、产业体系的协同优化以及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三个维度,体现出多元主体互动、多层系统联动、跨领域要素整合的实践特征。

(一)制度协同与多方参与路径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美丽中国战略虽在价值诉求与政策重点上各具侧重,前者着眼于文化传承与空间表达,后者强调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但两者在空间布局上的高度重叠、价值目标上的深度契合以及实践逻辑上的内在联动,决定了协同推进的必然性与现实紧迫性。这种“目标趋同-空间重叠-资源交错”的复合格局,使传统以行政主导、部门分割为特征的单中心治理模式,难以应对文化与生态融合治理的复杂需求。面向“十五五”时期,应构建“政府主导、市场 驱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政府需发挥战略引领与制度供给的核心作用,负责总体规划、政策统筹、规则制定与资源配置,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协同。市场主体包括文旅融合企业、文化科技平台与绿色金融机构等,应成为文化生态价值转化与产业创新的关键力量,通过技术创新、资本运作与商业模式优化,促进文化与生态资源的高效配置,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的双重增值。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基层社区、志愿团体及公众平台等,在公共参与、生态教育、文化传播与社会认同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联动,可逐步推动项目运转由参与化走向制度化与常态化,从而在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性与覆盖面的同时,提高文化与生态治理的社会响应能力与公众参与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协同治理路径,当前亟须在制度层面建立“共建、共管、共享”的三位一体框架。共建机制应着力强化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联动,推动文化与生态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规划机制及“多规合一”平台,实现文化资源保护与生态空间管理在战略规划、资金配置和项目落地上的有效衔接。共管机制应聚焦技术标准统一与监管责任共担,通过制定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修复的综合技术规范,构建统一监管平台与责任分担体系,提升联合监管效能与制度执行力。共享机制则需注重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将协同反馈机制嵌入文化传播、生态服务与公众体验全过程,拓展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通过这一制度协同路径,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共建进程能够实现由政策协同向治理共治的跨越,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文化与生态融合治理新格局。

在制度协同层面,各地基层政府需着力推进政策体系的集成优化。一是以规划政策为统领,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文化生态功能区划的耦合布局,推动文化保护、生态修复与空间利用的一体化协同;二是以财政政策为支撑,构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协同投入机制,形成财政资金多层次、多渠道的稳定供给体系;三是以绿色金融为抓手,积极引入碳排放权交易、绿色债券、文化生态信贷等金融工具,释放文化与生态资源的潜在市场价值,促进资本向文化生态建设领域集聚;四是以机制创新为导向,推动生态补偿制度与文化产权体系的深度融合,建立激励相容、权责明晰的政策体系,完善收益分配与利益联动机制;五是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依托《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文化生态协同建设提供制度依据与法治支撑,确保治理过程的规范化与可持续性。

(二)文旅融合与绿色发展路径

在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协同推进的进程中,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既是文化传承与生态转型之间的重要连接点,也是国家文化公园承载中华优秀文化、支撑美丽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为此,国家文化公园应通过对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与活化创新,把静态的历史遗存转化为动态可感、可体验的文化空间。这一“文化空间再生产”过程不仅增强了文化资源的可及性与传播力,也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推动区域绿色经济转型的重要支点。比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通过建设红色教育基地、打造历史主题步道、开发沉浸式演艺项目,使革命文化以“可视化、可感知、可传播”的方式融入旅游体验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文旅融合已不再是文化展示的附属环节,而是成为国家文化公园战略实施中将生态文明理念具体化、生产化与生活化的重要载体与驱动因子。

此外,文旅融合与绿色发展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空间资源的统筹配置与功能耦合机制的优化构建。为此,国家文化公园应主动推动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廊道等多类型空间单元的统筹整合,形成文化-生态-旅游三维协同的复合型空间格局。在这一格局中,生态敏感区应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展现生态本底的稀缺性与不可替代性;文化核心区应强化文化表达与教育传播功能,通过空间叙事与数字化演绎增强文化认同与情感共鸣;外围缓冲区则可适度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与绿色服务业,承载文化传播与经济外溢效应。这一空间治理逻辑体现了生态安全、文化传播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是美丽中国战略中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理念的现实呈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落地提供了思想支撑与可持续发展路径。

在“十五五”时期绿色经济的发展格局中,国家文化公园应当从单一的文化展示与生态保护空间,转型为新型绿色文旅产业体系的孵化平台与创新高地。一方面,传统以观光消费为主的旅游产业亟须向“文化+生态+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转变,探索以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为特征的创新模式。比如,通过建设数字博物馆、智能导览系统、沉浸式文化体验空间,以及“非遗+生态”研学旅行等项目,使文化遗产在虚拟交互与实景体验的融合中实现再创造与再利用,从而推动文化资源在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发展中焕发新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各地国家文化公园应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机制,推动文化生态价值的资本化转化。可通过生态补偿制度、碳汇交易平台与文化保护基金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实现文化与生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收益共享。绿色金融不仅为“文化+生态”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也为构建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双价值转化”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从而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收益的协同增长。

(三)数字化转型与创新技术应用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遥感监测以及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正日益嵌入国家文化公园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全过程。在此背景下,要实现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在数字化层面的协同共进,应从平台建设、制度创新、技术融合、人才培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系统推进,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共享、可扩展的长效机制。具体而言,政府应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数字融合治理平台,打通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监测、公共服务管理与游客行为分析等多维数据通道,推动建立统一、高效、智能的数字化治理体系。这一平台不仅具备“多规合一”和“空间可视化”等核心功能,还可依托文化生态知识图谱与AI辅助决策系统,强化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划、动态监管与公众参与能力,形成“数据驱动—治理优化—服务提升”的联动闭环。

在制度保障方面,我国应不断完善数字文化与生态治理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快制定“数字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生态数据治理规范”“游客数据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明确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与应用的权责边界,切实提升治理的规范性与执行力。同时,各地要推动“文化+生态+科技”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落地,强化财政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和跨部门协同,为数字化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同时,在技术应用中,应着力推动数字生态技术的融合创新与场景化落地,提升三维建模、虚拟现实、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生态分析、数字孪生等技术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自主化、实用化和高适配性水平。各地政府可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建“文化生态科技实验室”,在基础研究与实地应用之间搭建技术转化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从实验室走向景区现场,从科研成果转化为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公众体验的优化。在公众参与方面,要充分发挥数字平台在汇聚社会力量中的桥梁作用,拓展公众深度参与文化与生态治理的新途径。各地文旅景区应积极打造数字非遗馆、线上互动课堂、生态监测直播等多样化数字服务产品,激发公众在“云端”参与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热情与创造力。在产业发展方面,地方政府应将数字平台作为推动区域绿色转型和数字文化产业融合创新的重要引擎。比如,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可积极布局数字文创、虚拟景区、碳资产交易等新兴业态,推动文旅资源优势向高质量发展动能转化。同时,要运用区块链确权、数字版权保护、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新机制,促进文化与生态资源的资本化运作和市场化激励,进一步释放数字红利的经济潜力与社会效益。

结语:共建“文化+生态”中国的文明愿景

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战略,分别承载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文化传承与生态文明两大领域的核心使命。尽管二者起源与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价值目标、政策协同与实践路径上高度契合,正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格局。从国家发展的整体规划来看,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协同构建,不仅是对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的空间再组织,更是一种以文明复兴为核心、以精神生态为根基的国家叙事实践。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层意蕴,正在于通过自然与文化的有机融合,让人们在富有温度的公共空间中找到情感的归属与意义的栖居,进而塑造一个兼具历史厚度与人文温度的“精神中国”。

面向“十五五”时期,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深化将全面推动人与自然、国家与文化、发展与可持续之间关系的协调演进。在这一进程中,国家文化公园与美丽中国的双向驱动,将在空间层面重塑城乡格局与国土形态,在制度层面激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与治理创新,在价值层面促进文化认同、生态伦理与国家认同的深度融合,进而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引领与价值支撑,勾勒出新时代“文化+生态”中国的宏阔愿景。(作者:朱虹,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院长;袁佳,南昌大学新闻传播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qbqs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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